既然大产权的酒店式公寓经营要优于小产权经营,开发商为什么还要分割出售,为什么不选择自己独立经营或是卖给基金呢?原因很简单:一是由于开发商本身实力有限,有回收资金的压力;二是因为基金是整体收购,出的价格通常情况下比较低,而且基金在选择投资物业的时候有一定的衡量标准,要符合他们的要求并不容易。有些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常常会用一些含有虚假性信息的酒店式公寓广告来欺骗投资者,如何不受到这类虚假信息的影响,同时又能不错过好的投资机会对投资者而言是十分重要。
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推广做法就是在广告中给投资者描绘一幅酒店式公寓投资的广阔前景,年回报率在30% 以上等;然后就是承诺在售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一般都是年回报率8%左右。根据计算,酒店式公寓由于面积比较大,租约比较长,单位租金相对同档次的酒店要低,虽然出租率比较高,但是在不考虑本身物业升值,经营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在去除税收、运营成本、管理费、折旧等以后一般年回报率都在8% 以下,管理公司要做到8% 的年回报是相当困难的。
这里以徐家汇地区中高档酒店式公寓港汇广场为例,其8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租金价格一般在1800-2400美元/月/套左右(楼层越高,价格越贵),参考其周边二手房价格,假定其出售均价为30000元/平方米计算,在没有去掉税收、折旧以及经营费用的情况下,其毛利率为5.8-7.7%左右。当然,港汇广场由于起租期是半年,其客户以长租客为主,在利润率上比短租经营的要少一些,而且以上也没有计入其提供的服务可能带来的其它部分收入。但从上面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到,8%的净投资回报率对于大多数酒店式公寓是一个不容易达到的目标。
以上承诺五年回报每年8 %的投资机会可能存在两个陷阱,一是通过承诺回报率把事实上本来值五千的房子,卖到一万元,即使给你五年回报,其实你还是“负资产”。另外,8% 回报的合同是和酒店管理公司签订的,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购买房屋产权的合同,出售以后开发商就和酒店式公寓经营完全脱离了关系,没有担保的责任。合同上的违约责任虽然写的好,但到时如果出现酒店式公寓经营不善的情况,酒店管理公司有没有支付能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